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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资委组织参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培训国资央企大讲堂
来源:西安市国资委 发布时间:2024-07-19 16:56 浏览次数:132次

7月16日下午,为落实省国资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学习贯彻《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国资委组织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国资监管机构,各监管企业,委机关各处室约95人参加国资央企大讲堂视频会议,并向参会人员发放《条例》读本。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副局长陈佳玲同志围绕《条例》进行了专题讲座。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刘三民及班子成员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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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主讲人就《条例》出台背景、总体思路、适用范围、处分种类、违法行为、处分程序、监督机制等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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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条例》的学习宣贯,抓好专题培训,切实理解和把握《条例》的重要意义和精神内涵。二是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将学习贯彻《条例》与各行业领域法律法规文件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相融合,加强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切实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三是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底线红线,统一规范对各级各类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处分事宜,持续深化国企国资改革,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队伍,推动市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