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监管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更好地树立国资系统负责任国企良好形象,促进企业经营发展、履行社会责任、企业价值提升有机统一相互促进,实现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5月30日,市国资委召开监管企业社会责任培训会议,市国资委副主任李鹏出席会议并做动员讲话,监管企业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及国资委机关有关干部参加会议。
此次培训邀请到西北政法大学ESG研究院副院长王潇轩、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曹天慧律师,分别从《从合规、犯罪角度谈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与实践》角度,就国企社会责任工作策略、责任品牌以及合规治理等方面进行了精彩讲解和阐述。
李鹏指出,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不仅承担着经济发展的重任,更肩负着重要的社会责任。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就是提升自身的市场品牌、社会形象,有助于提升客户认可度、忠诚度,有利于提升企业社会知晓度、美誉度。各监管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要强化使命担当,勇于承担新时代赋予的国企社会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在积极履行国企社会责任中勇当先锋,在创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西安实践中,展现国企新气象新作为。
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表示,此次培训增强了大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正确认识,也了解到国企推动社会责任工作的方向,希望通过更多工作实践结合理论,做好企业社会责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