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下午,市国资委组织各监管企业参加国务院国资委第四十三期法制讲堂暨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李义长参加讲座并出席会议。市国资委办公室相关同志,监管企业总法律顾问(助理总法律顾问)参加。
法治讲堂由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林庆苗局长主持,中国航发审计与法律事务部部长作了“中央企业子企业法律合规风险管控”专题讲座,讲座提出了“管理模式合理化、分级授权可控化、组织体系规范化、人才队伍专业化、管控手段数字化、考核评价科学化”的六化路径,为企业法律合规风险管控指明了工作方向。
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上,市国资委办公室通报了监管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情况,并对近期省市印发的部分政策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李义长对各监管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及企业合规管理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提高重视。各监管企业要充分认识到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企业市场化程度越高,经营管理过程中面临的风险越高,越需要合规管理,防范风险,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作为依法合规治企的重要抓手,各企业必须要重视起来,将总法律顾问制度的落实纳入全局工作统筹谋划。二是要完善制度。各监管企业要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将总法律顾问岗位设置写入企业章程,同时设立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承担相应工作责任,明确职责,规范制度,企业主要领导要发挥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工作落实。三是要发挥作用。各监管企业总法律顾问、助理总法律顾问要在实战中锻炼,带领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切实发挥好作用,建立一支素质过硬、知识经验丰富、服务于企业利益的专业法律团队,真正在企业法律事务中做到“以我为主”,帮助企业规避风险,维护好国有资产权益。